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决策部署要求,增强“一次办好”行政服务体验,按照《省审改办*威廉希尔william hill_英国威廉希尔公司-中文网站:开展“放管服”改革邮政速递服务的通知》(鄂审改办发〔2017〕9号)精神,湖北省外国专家局决定于2018年3月1日起,使用“政务速递”服务向行政相对人寄送证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有关规定及省审改办工作要求,指定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负责承办和提供“政务速递”服务,通过EMS专用通道寄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公文证照。
二、 根据“政务速递”服务协议规定,邮政企业对于纳入省内互寄邮件承诺服务范围的区域投递时限为T+1(次日递),省内其他区域投递时限为T+2(隔日递);投递深度确保“门到门、桌到桌”的服务水平,投递至邮件详情单上最具体的地址;设置客服专线电话(027-88608525),安排专人受理邮件查询、业务咨询、投诉处理及理赔服务。
三、 自2018年3月1日起,凡在湖北省外国专家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申请,一般均默认使用“政务速递”方式,于制证完毕的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向邮政企业交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公文证照。行政相对人无需专门申请该项服务,无需再到窗口领取证照。为减少行政相对人经济负担,使用“政务速递”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湖北省外国专家局全额承担,不向行政相对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 为确保“政务速递”服务的投递准确有效,需由申请人在窗口现场受理环节当面索取EMS详情单、填写并核实收件人信息、留存“④付存联”一联作为在线(http://www.ems.com.cn/)自助查询邮寄进度和投诉理赔的凭证。因申请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公文证照无法正常投递的,相关直接和间接责任损失等不良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 申请人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使用“政务速递”服务、要求自行到窗口领取证照的,须在窗口现场受理环节向工作人员主动提出,并按要求在申请表格上予以书面注明和签字确认,凭受理通知单领取证照。为避免证照发放错误,申请人在窗口现场受理环节选定证照领取方式后,不接受变更领取方式的申请。
特此公告。
湖北省外国专家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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